最高獎勵5萬元 興義出臺現役軍人立功受獎獎勵辦法
為大力弘揚擁軍優(yōu)屬光榮傳統(tǒng),激勵興義籍現役士兵、士官保家衛(wèi)國,建功立業(yè),更好地服務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為家鄉(xiāng)爭光,進一步推進全市雙擁創(chuàng)建工作深入開展,日前,興義市出臺現役軍人立功受獎獎勵辦法。
辦法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聯合印發(fā)《立功受獎軍人家庭送喜報工作辦法》制定。凡興義市戶籍現役官兵,2017年1月1日起,在部隊服役期間個人立功受獎,憑受獎喜報、通知書或立功受獎登記表,榮獲“八一勛章”榮譽稱號的,一次性獎勵50000元; 榮獲一等功的,一次性獎勵10000元;榮獲二等功的,一次性獎勵5000元;榮獲三等功的,一次性獎勵1000元;被評為“四有”優(yōu)秀士兵、優(yōu)秀士官(優(yōu)秀軍官)的,一次性獎勵500元。
來源:興義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頻道推薦
共有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