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不立據(jù)結算起紛爭 法院領導臨現(xiàn)場化解矛盾

在興義市人民法院副院長李金紅等法官的調解下,矛盾雙方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字后,兩雙大手握在了一起。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黔西南州興義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金紅與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卞忠龍帶領下五屯法庭庭長楊華、書記員劉遠高親臨下五屯街道辦事處下補路五組陳紹澤家,對其新建房屋進行現(xiàn)場查勘,現(xiàn)場辦公,成功調解了該案,雙方當事人當場握手言和,終使這起建房未立字據(jù)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一年余、尚未結算獲款的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案得以圓滿解決。
原告胡光成與被告陳紹澤均系同組村民,2011年2月被告陳紹澤將其位于下五屯辦事處壩佑村五組的近千平方米待建房屋發(fā)包給胡光成修建,雙方僅口頭約定承包方式為包工不包料,房屋建成后以板面平方面積按每平方米208元計付工程價款。其余未作約定,也未簽訂片言只語的書面施工協(xié)議。2012年1月,房屋竣工,被告陸續(xù)給付原告部分工程款10萬余元,同年4月入住該房屋。原告因多次催促被告結算無果,遂提起民事訴訟。
下五屯法庭受理該案后,進行了開庭審理。審理中,因雙方未簽訂書面協(xié)議,除對房屋主體板面平方面積以208元計算無異議外,對該房修建的地下室、魚池板面及樓頂小青瓦屋面房屋面積及單價發(fā)生重大爭議,雙方各執(zhí)一詞,無法達成共識,原告申請鑒定,后又以舉證責任應屬被告而撤回了鑒定申請。承辦法官鑒于該案的復雜性,于5月7日中午向分管領導李金紅副院長作了匯報,李金紅副院長聽取匯報后,當即作出指示,次日下午三時親自到現(xiàn)場實地查勘,屆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到場參與。
5月8日下午三時,李金紅副院長一行準時到達現(xiàn)場,先行對整棟房屋逐層進行了查看,隨后對雙方爭議的幾個焦點問題逐一進行詢問了解,并通過電話向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咨詢,結合本案實際當即向雙方當事人提出了客觀、公平、合理的結算單價建議,得到了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的認可;隨后,李金紅副院長親自對涉案工程款進行計算,隨即提出由被告一次性給付原告尚欠工程款80000元的調解方案,再次得到雙方當事人的認同,并當場達成書面調解協(xié)議。約定該款2013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雙方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字后,兩雙大手握在了一起。
法院領導親自下鄉(xiāng)現(xiàn)場辦公,現(xiàn)場調解,化解矛盾糾紛以及公正、高效的工作,得到了雙方當事人及在場群眾的贊揚。(楊華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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