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冒領補助款,望謨縣3條“蛀蟲”被開除黨籍!
望謨縣樂元鎮(zhèn)合作社違紀違法案件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會議現(xiàn)場
”三名村組干部利用職務之便,伙同弄虛作假,虛報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資金12.47萬元......“2019年9月,在望謨縣樂元鎮(zhèn)合作社違紀違法案件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會上,3條林中“蛀蟲”的違紀信息再次被作為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警醒著每一位參會人員。
3條林中“蛀蟲”從何而來?又是怎么被挖出來的?這還得從2015年的一封舉報信說起。
“樂元鎮(zhèn)譚龍村(原里上村)里上組組長(原里上村村委會主任)吳某某涉嫌貪污退耕還林補助金......”2015年6月,一封舉報信打破了“蛀蟲”吳某某的“好日子”。
針對該問題線索,望謨縣紀委立即展開調查。不料,竟在案中又挖出一起“私分冒用”案,兩案并查,案情終于水落石出,3條“蛀蟲”由此被揪了出來。
原來,十多年前,樂元鎮(zhèn)里上村(現(xiàn)譚龍村)原黨支部書記韋某某、原村委會主任吳某某、里上村納上組原組長王某某三人負責共同組織推進525畝退耕還林工作任務。當將所有退耕還林面積分配到戶后,看著剩余的53.9畝退耕還林面積找不到“主”,三人犯了愁。
“反正每家每戶都分得有退耕還林面積,剩下的我們?nèi)齻人分了算了......”韋某某、吳某某、王某某三人經(jīng)過商量,一拍即合,決定將退耕還林補助金“分羹食之”,于是便策劃了這起“私分案”。
由于自己名下已經(jīng)沒有合適的退耕還林面積,韋某某等三人便把職權當“私權”,開始在退耕還林補助款上“動手腳”,竟虛構三個假名字并虛報面積,來騙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金。就這樣,第一期退耕還林補助款順利地進入了三人的“腰包”。
“不拿白不拿,反正其他人不知道。”在發(fā)放第二期退耕還林補助資金時,嘗到甜頭的三人“貪心不足”,為將假名“合法化”,再次將虛構之名分別換成各自子女的名字,虛報增加面積,以子女之名套取國家惠民資金。
貪欲之門一旦打開,就像決堤的洪水,傾瀉而出難以遏制。從2005年至2015年,三人通過虛構名字、虛報面積等方式,伙同虛報冒領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共計124724.6元,并用于個人家庭日常生活開支。
“身為共產(chǎn)黨員,只為自身利益著想,利用職務便利采取不正當?shù)姆绞教兹屹Y金,F(xiàn)在想來,真實是大錯特錯!我們辜負了黨組織的培養(yǎng)和群眾的期望,愿意接受組織的處理......”直到被紀檢機關立案審查,三人才如夢初醒,悔不當初。
審查期間,三人積極配合調查,坦白交代了自己的違紀事實,并將違紀所得全部上交縣紀委。
2017年11月,3條林中“蛀蟲”集體覆滅,韋某某、吳某某、王某某三人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違紀所得124724.6元全部上繳國庫。
針對此案,望謨縣紀委監(jiān)委充分發(fā)揮其警示教育作用,于2019年7月在樂元鎮(zhèn)開展了“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會,后又于9月召開合作社違紀違法案件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會,用身邊事警醒身邊人?h林業(yè)局黨組書記、樂元鎮(zhèn)黨委書記、林業(yè)站負責人、譚龍村駐村干部、譚龍村支部書記等人,就虛報冒領退耕還林補助金一案分別在會上進行了表態(tài)發(fā)言。
“涉案之人之所以能相安無事十年之久,除了惠民政策在落實過程中存在漏洞外,政府相關部門的監(jiān)管監(jiān)督不力也是一個重要因素。”望謨縣紀委監(jiān)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xù)加大對惠民政策執(zhí)行不力、監(jiān)管不嚴、作風不實等不規(guī)范、不公平、不廉潔等問題的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力度,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絕不給任何黨員干部留下腐敗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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